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6)5号),《太原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的基础上,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现就文法与外语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复试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复试录取规范有序
为保证文法与外语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文法与外语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段荣娟、学院党委书记申晓东担任组长,学院副院长杨建华担任副组长。在复试过程中学院加强政治领导力度,在强化院长第一责任人的同时,加强党委书记的监督责任和风险廉政防控责任,学院党委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防控,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学院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严格进行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审核。
(二)加强复试考核,确保选拔质量
学院复试工作按照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指导思想,精心设计复试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在方案制定过程中,学院树立科学的选拔人才理念、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的考察。坚持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考核并重,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三)准确执行调剂政策,严格规范开展调剂工作
1. 严格规范调剂录取工作程序。根据教育部的相关程序规范调剂录取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及时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复试安排及复试结果。
2. 根据各专业招生能力科学制定专业调剂原则。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满足我校调入专业的调剂复试分数线;原则上调剂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自命题科目由学院把关;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设有统考科目的,调入考生一志愿科目中必须有统考科目,原则上按统考科目的级别顺序逐级进行调剂。同一门类下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之间若符合考试科目调剂要求可相互调剂。
(四)加强复试工作要求,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1. 学院的复试工作按照《太原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严格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 加强复试制度建设,确保复试工作严谨规范,有章可循。学院严格执行复试办法和实施细则,同时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3. 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中的作用。学院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导师参与复试工作。召开复试工作专题会议,对导师进行国家和学校政策、人才选拔方法和技巧等业务培训。强调导师务必严肃招生纪律,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抵制和防止复试工作中舞弊行为的发生。
4. 加强对复试命题和评卷的保密管理。学院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命题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规定》,复试工作组负责人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5.严格监管复试过程。学院严格按照“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复试工作人员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
6. 加强对复试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复试开始前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查,采取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及报考资格审核。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7. 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考风考纪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复试对象
一志愿和调剂报考文法与外语学院的全部考生。
三.复试工作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情况
组 长:段荣娟 文法与外语学院院长
申晓东: 文法与外语学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杨建华 文法与外语学院副院长
成 员:杨雪芬 文法与外语学院党委副书记
张海燕 :文法与外语学院副院长
秘 书:崔 燕 杨战斌
2.面试小组分组情况
外国语言文学组
英语笔译组
公共管理一组、公共管理二组、公共管理三组、公共管理四组
四.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
面试工作开始前,统一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参加复试的考生符合教育部规定要求。
(二) 思想品德考核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完成审查并盖章的《太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资格审核时提交至各专业审核地点。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1.《考核表》填写形式手填或者打印均可;
2.应届考生需加盖在读学校的院系公章;往届考生可加盖工作单位、档案、户籍或社区所在地公章。
(三)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采取现场复试。
(四)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查。复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总分按100分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以及对考生过往参加美育、体育及劳动教育情况的过程性考核,同时了解掌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该考核内容分不计成绩,对于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考核(50%)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考核必须抽题作答。抽题作答环节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由考生在复试题库中随机抽选题目2道进行作答。突出分类选拔,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复试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考核时间累计不少于10分钟。
3.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30%)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以及参加文化体育活动、公益劳动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 外语能力测试(20%)
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进行口头测试,面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测试时间不少于3分钟。
注:
① 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②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③ 学院面试小组对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要理由充分,严格考察,做好记录(录音录像),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报研究生院;
④ 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内;
⑤ 参加复试的专家须实名签字。
(五)录取办法及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折算百分制系数×0.8+复试成绩×0.2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本专业内(以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的专业为准)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各自排序录取。
单独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考生单独排队录取。一志愿与调剂考生分别录取。
(六)复试复议
考生若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复议工作须自接受申诉之日起5日内完成并及时向考生反馈。
(七)体检
我校2026级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
1. 资格审查
参加文法与外语学院面试的考生持资格审查材料前往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和英语笔译专业资格审查地点学院708,时间2026年3月27日9:00-17:00;
公共管理专业资格审查地点学院1215,时间2026年3月27日9:00-12:00。
未按时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不安排复试。
2.公共管理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公共管理专业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时间3月27日14:30-15:30,考试地点行逸楼B114教室。
3.面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为2025年3月28日上午8:00开始,需在当日上午7:30到达候考区,现场抽取面试顺序。调剂考生预计在4月10号左右进行(具体时间根据教育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确定)。
4.面试地点
专业 | 候考区 | 备考区 | 面试区 |
外国语言文学 | 学院711 | 学院709 | 学院714 |
英语笔译 | 学院711 | 学院709 | 学院715 |
公共管理一组 | 学院九层模拟法庭 | 学院1208门口 | 学院1208 |
公共管理二组 | 学院1213门口 | 学院1213 |
公共管理三组 | 学院1215门口 | 学院1215 |
公共管理四组 | 学院1218门口 | 学院1218 |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1. 工作原则
(1)发现问题,即时上报
发现问题,按照逐级上报原则即时上报,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快,力争把损失或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最小范围。
(2)统一指挥,系统联动
发生突发事件后,在上级组织领导下,学院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开展工作,掌握情况,控制局面。
(3)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发生突发事件时,遵循逐级上报、逐级落实的原则,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5)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突发事件控制在发生地,就地解决,避免扩张;如已扩展,要尽可能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考点、考场及社会秩序混乱和失控。
(6)重在预防、处置依法
从法规、制度、思想、组织、设备设施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齐防措施建设,有效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对于突发事件,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处置时要善抓时机,果断处置并要做到合法处理、依法办事。
(7)保守秘密、遵守纪律
在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期间,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文法与外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发生的舆情突发事件,主要指在研究生招生复试过程中学院自命题组织管理,复试等环节出现的紧急情况,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全的事件。
3.组织机构及职责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制定有关政策,对突发事件进行分析研判,指导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协调各部门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运行保障办公室,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迅速报告,提出解决方案,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
4. 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程序
发生舆情突发事件时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并按照上级组织的部署逐级落实。
(1)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人员立即控制现场,保护证据,并第一时间报告办公室。
(2)办公室主任报告领导小组。
(3)领导小组确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处理突发事件。
5. 舆情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舆情应急,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1)学院密切注意舆情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
作领导组报告,对事件进行初步分析,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会议。
(2)工作领导组接到汇报后,召开应急会议,有针对性地布置处置工作,形成新闻通稿并组织宣传报道。
(3)工作领导组将舆情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及校宣传部,及时上报事件有关信息,并与新闻媒体及时保持信息沟通。
(4)做好突发公众舆论事件的24小时全程处置工作的文字、声像记录工作。
6. 应急处置的信息管理
(1)信息发布
在舆情空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严格信息发布纪律,维护研究生考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杜绝信息违规发布和错误发布。有关通知和新闻稿严格报批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2)信息监控
发生突发事件后,发现炒作突发事件,煽动不明真相群众闹事等倾向的,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干预,消除影响。密切关注互联网信息动态,发现有泄露国家秘密嫌疑的,要重点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采取措施给予屏蔽、删除,并追查来源。
7. 应急处置的责任
发生舆情突发事件时工作人员擅离岗位的,发生突发事件后隐瞒不报或者报告不实的,发生突发事件后处置不及时或者采取措施不当的,学院根据情节和后果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351-3176685,0351-3176773。
2.邮箱:tyut_wenfawaiyuzs@163.com。
文法与外语学院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