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我院研究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我校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接收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收专业与规模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英语语言文学 日语语言文学 俄语语言文学)
055101 英语笔译
055105 日语笔译
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全日制专业实际招生人数的50%。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报名成功。
2.在满足条件1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复试后可直接录取:
(1)本科毕业院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2)本科阶段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项、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三、接收工作程序
1.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在9月28日登录中国研招网开通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推免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所报研究生专业应与本科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2.研究生院通过该“推免系统”和学院报送的接收名单审核推免生报名志愿,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发送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
3.获得我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如申请本校研究生,学院于9月15日前完成面试考核,并向研究生院报送攻读本校研究生的推免生申请表、汇总表。
4.学院对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报送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校招生领导组审定后,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须审核通过,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所有复印件统一用 A4 纸张复印需留存学院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学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所有申请者的材料一律不退还。
(1)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2)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3)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2.接收推免生时间
教育部规定接收推免生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学校可根据录取情况提前结束接收推免生工作。
3.复试录取
(1)复试由学院组织,申请人联系学院确定复试方式、地点和时间。
(2)每位推免生只能在一个专业参加复试。
4.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我校2025年全日制统考的复试录取环节,学校将于2025年6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5.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推免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录取报到后需参加我校校医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7.推免工作由学院纪委全程监督,电话:3176770,地址:文法与外语学院(原文法学院)444办公室。
学院联系人:崔老师
电话:0351-3176685
地点:文法与外语学院(原外语学院)教科办
邮箱:tyut_wgyjkb@163.com
太原理工大学文法与外语学院
2024年9月11日